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兩批對淮北、蚌埠、阜陽、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黃山等8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經省委、省政府批準,自2020年3月31日起,各督察組分別向8個被督察市反饋了督察意見。反饋會均由被督察市市長主持,督察組組長宣讀反饋意見,市委書記作表態講話。至4月3日,反饋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督察重點聚焦了各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中央及省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以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情況等。
從督察情況看,各市黨委、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推進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督察中也發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不足。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上尚有差距。個別領導干部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仍然學習不夠、認識不深,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還未牢固樹立。二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存在不到位現象。少數問題存在超期未完成整改、整治標準不高、措施落實不力等情況。三是污染防治攻堅重點任務完成存在較大壓力。部分地區大氣、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四是自然生態保護工作仍有薄弱環節。個別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等存在開山采石現象,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滯后。五是少數群眾信訪投訴問題查處不夠到位,治標不治本、整改后反彈等現象偶有發生。
督察以來,淮北等8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強化問題導向,堅持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目前,督察組交辦的2928件群眾信訪舉報,已辦結2420件,占比82.6%,其中,責令整改692家;立案處罰146家,罰款882萬元;立案偵查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人;約談165人,問責10人。
2018年,我省已對合肥等8市開展了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隨著2019年督察反饋工作的結束,標志著我省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全覆蓋。本輪督察共受理轉辦群眾舉報8898件,反饋問題1000多個,直接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1萬余個。共移交責任追究問題60個,其中2018年移交的39個責任追究問題,共問責黨政干部145人;本次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調查問責工作正在有序開展。通過督察,進一步夯實了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省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指導,對督察整改落實情況開展調度督辦,并組織抽查核實。對整改不力的,視情采取函告、通報、約談、專項督察等形式,壓實責任,防止整改過程打折扣、搞變通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并根據情況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相關問題改徹底、改到位。同時,督促相關市黨委、政府依規依紀依法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調查處理,并強化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